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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编委办公室

安陆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管理须知

                      
  
一、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3、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4、本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二表均需加盖财务主管部门公章。
  5、税务登记证和本年度(12月份)纳税交款书复印件。
  6、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二、办事程序
  1、受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材料。
  2、审核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材料。
  3、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加贴全国统一印制的年检合格标识。
  4、对年检合格且办理了相关手续的事业单位,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或网站上予以公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办理变更登记的,必须公告;登记事项没有变化的,自愿公告)。
  三、承诺时限
  1、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年检合格的,加贴年检合格标识;年检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特殊情况还需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请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收费标准 年检只收公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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