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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及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我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人事部
《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0号文)和《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完善带薪学习制度”和“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要求,以及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4]41号文)精神,我厅决定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人才。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全省实施公务员管理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研究方向
(1)数字政府管理、电子政务、政府治理、行政法治、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
(2)城市管理、城市规划与城市经营、城市公共事务、土地资源管理、高新科技园区管理
(3)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社会保障、公共财政与预算、公共监管与规制、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4)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绩效管理、项目管理、战略管理、公共危机管理
(5)领导科学与艺术、决策理论与方法、管理定量分析、公共关系拓展
三、MPA相关课程(46学分)
1、核心课程(22学分)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定量分析方法、信息技术及应用
2、方向性必修课 (12学分)
现代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财政与预算管理、行政法学、公共伦理、城市管理学
3、选修课(6学分)
电子政务、决策理论与方法、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部门战略管理、环境政策与管理、公共项目管理与评估、高科技园区管理、
科技政策与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管理心理学、社会调查与统计分析
4、专业社会实践与研讨(4学分)
5、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四、考试及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实行全国联合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共5门: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课(包括语文、数学、逻辑,比重分别为4:3:3)。其中,政治理论由华中科技大学单独考试,其余4门为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05年10月中下旬。
考生参加全国联考后,由华中科技大学根据联考和面试成绩自主划线录取。
五、考前辅导
2005年4月,华中科技大学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前英语强化培训,以提高学员在全国联考中的应试能力。
六、证书
学员通过入学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办学形式
学制为2-4年,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上课。
八、相关费用
(1)学费:合计24000元
(2)论文指导及答辩费:6000元
九、MPA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三年的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报名。
十、MPA报名方法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持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到湖北省人事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间:2004年11月30日-2005年3月30日。
资格审查需带材料:1、 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贴照片;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 本人工作简历一份。
十一、组织实施
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是我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地、各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报名推荐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报考,在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把关。
根据国家人事部
《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0号文)的规定,对录取的学员,其所在单位应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学员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在学员取得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对其学习费用可以给予支持。未经省人事厅人事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的学员,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联 系 人:童克昌 李 晋
联系电话:027-87279325 87334113
地 址:武昌八一路58号
邮政编码:430071
E-mail:rspxzx@tom.com
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
湖北省人事厅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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