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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关于清理审核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

岗位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职改办(2007)39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省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及《2007年湖北人事工作要点》(鄂人[2007]1号)、《湖北省2007年职称改革工作要点》(鄂职改字[2007]1号)精神,今年在全省开展清理审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清理审核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省、市(州)、县(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内容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及经费来源;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及构成(见附表一)。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包括:经核定岗位数及构成;目前已聘岗位数及构成;空岗或超岗数及构成(见附表二)。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方案,包括:今年拟申报设置岗位数及构成;拟控制结构比例数;岗位增(减)数;岗位设置依据及理由(见附表三)。
  三、方法步骤
  清理审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单位申报。2007年4-5月,由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按照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鄂职改字[2006]3号)及行业或主管部门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在认真清理的基础上,拟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填写有关表格,分别报送市州人事局(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分级审核。2007年6月,由市州人事局(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范围对所属事业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集中报省职改办。
  第三阶段:集中核岗。2007年7—8月,省职改办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等情况,集中进行审核批准,并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
  四、组织领导及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新型用人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实行聘用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践的关键环节。清理审核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工作,必须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统筹考虑,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班专人抓落实。
  2、合理设置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是岗位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既要按照行业或主管部门关于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求,也要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精简效能,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人员成长等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3、按时上报情况。清理审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工作,政策性很强,各单位要如实填报有关表格,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各地、各部门要把好审核关,确保全省清理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报送有关方案、报告和表格的同时,请一并提供数据软盘。
  附件: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统计表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设置方案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大小:108032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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